合肥36万二代身份证加录指纹 使用者称指纹从未派上用场

2014-11-21 17:21:27来源:

  去年10月9日,合肥市在全省率先试点二代身份证加指纹。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户政处了解到,截至目前,合肥共有36万人使用的身份证录入了指纹。但是多位使用新证的市民表示,无论去银行办卡,还是住宿、买票,都未遇到用证单位使用指纹的情况。

  回访 指纹验证从来没用上

  作为全省首位录入指纹的居民,蜀山区井岗镇徐先生的新证已经使用一年多。

  徐先生说,他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,乘车、住宿都要使用身份证。“省内、省外我都去过,买票、住宿使用身份证的时候,从来没让我摁过指纹。”尽管如此,徐先生心里觉得新证比老证安全,“录入指纹是迟早的事。”

  高新区的党女士和张先生作为全省首批使用新证的居民,他们一年来使用新证的感觉与徐先生无异。

  调查 网上仍有二代证交易

  昨天下午,记者探访多家银行和宾馆、网吧发现,均无需核验指纹。“我们这个系统是在公安备案的,那边没有要求装指纹识别的机器。”蜀山区望江路上一家宾馆的工作人员表示。

  昨天,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,二代身份证购买可通过淘宝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,并且有证件照片可供挑选。 “这些身份证都是别人遗失的,我们专门收过来卖,保证真件、有磁、无前科。找个和你脸型差不多的就行,网吧、宾馆这些地方都查得不严,保证能用。”卖家向记者表示。

  说法 用证单位不核实要担责

  安庆路分管户籍工作的副所长汤顺俊说,市民在用证单位使用身份证办理业务时,用证单位负有核对人证一致的责任。如果用证单位不履行该项责任,一旦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业务,造成身份证所有人权益受损,用证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 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,或者使用、骗领居民身份证的,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,由公安机关处以200至1000元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没收所得。

责任编辑:王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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